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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隱私被曝光、小事被搞大(得票率 84.2%)
從“郭美美事件”到“最牛工商局長”,從江蘇溧陽某局長“微博調情”到故宮錯別字事件,再有近期溫州80后小伙在微博上開設“溫州公車違法曝光臺”,圖文并茂,專門曝光違法使用公車的情況,微博監(jiān)督突出體現(xiàn)了“全民性”、“自發(fā)性”和“及時性”特點,正成為無處不在的監(jiān)督利器,有力促使公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而這種監(jiān)督辦法的弊端也早已顯現(xiàn)。一方面,普通網民沒有公安機關那樣的調查取證權,多數(shù)只能靠人肉搜索,以文字、照片、視頻等途徑實現(xiàn)監(jiān)督,容易流于表面化,官員的個人隱私、家庭成員隱私都容易被曝光。且微博監(jiān)督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自發(fā)性、主觀性、片面性和隨意性,有些爆料者為了“博眼球”,動輒夸大其詞;有的缺乏分析判斷,盲目跟帖,妄加評論,以訛傳訛;還有的意在發(fā)泄私憤報復,制造輿論壓力,或者子虛烏有地造謠生事、無理糾纏。
有受訪干部反映,在微博監(jiān)督中,官員們不幸往往成為監(jiān)督和曝料的中心目標,網友們依靠“辨認”官員的服飾、香煙、眼鏡等內容,深挖官員隱私,不論官員違紀與否,其自身甚至家人朋友終是難免因隱私曝光而受到中傷,最后小錯被放大,小事被搞大。
對此,專家指出,個人隱私在網絡上遭到曝光,肯定是有人利用了監(jiān)管漏洞。這說明對網絡的監(jiān)管還是太單一,沒有有效的監(jiān)管方式。需知,監(jiān)督和隱私各有邊界。微博上的“人肉”搜索行為基于互聯(lián)網平臺上的公開信息,相當于全方位用放大鏡審視當事者和當事機構,這種傳播容易放大部分官員的不足和缺點,導致場面無法收拾,有時甚至導致利用輿論干擾司法,會形成另一種“網絡輿情審判”。
(三)“誤傷事件”讓無辜者“躺著中槍” (得票率 80.3%)
由于缺乏法律規(guī)范,微博監(jiān)督中的“誤傷事件”屢屢發(fā)生,而這種“誤傷”對當事官員及其所在部門也會產生巨大負面影響。對于更多并不存在違紀和作風問題的官員來說,“躺著中槍”的風險使得他們望網生怯;即便有時有些事例并非需要承擔直接責任,但網絡上炒一炒,網友一想像,也給當事人形象造成極大損害,難以挽回。所以,雖說是“身正不怕影兒斜”,“躺著中槍”也像是懸在干部頭頂?shù)囊话褎Α?/p>
譬如,網曝“擁有24套房產”的“房嬸”,經紀委查實,只不過是一個普通工程師,而其有6套房產,也都是合法所得;近日被微博曝光的某縣委書記有9名情婦的“丑聞”,也已被官方查證“嚴重失實”。2012年國慶節(jié)期間,網上瘋傳在西峽縣龍?zhí)稖媳挚诘摹翱h委書記”遭人肉搜索出是南陽市老干局局長丁某,并引來網上罵聲一片。短短兩天,點擊量數(shù)萬。但經記者查證之后,爆粗口者并非丁某,而是退休職工畢某。丁某在采訪中無奈地說:“自從該事件在網上被廣泛轉發(fā)后,我受到了很多無端的指責甚至侮辱,我能有什么辦法呢?”
對此類問題,有關專家犀利指出問題癥結所在,即微博正處于爆發(fā)式發(fā)展期。這種爆發(fā)式發(fā)展改變了普通大眾獲取信息的方式,搭建了意見表達的平臺,也帶來了多元的價值觀。但是它所具有的匿名性,以及表現(xiàn)出來的對法律的蔑視和對倫理的踐踏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覺。如脫韁之馬的“網絡舉報”真假難辨,一旦造成謠言誤傳,踐踏到普通公民的權益或者危及集體權益,必將會使整個社會陷入不安。如何在保障這個多元價值觀的表達平臺的同時,適當適度地加強輿論監(jiān)管、凈化輿論環(huán)境,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。